到2010年将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实习生魏翠)近日召开的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确定,到2010年,我省各设区市以及有条件的县级市,将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
原则上每3万至10万居民或一个街道办事处应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会议提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置,按照《河北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原则上每3万至10万居民或一个街道办事处应有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可根据需要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
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加大调整现有卫生资源的力度,对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街道卫生院和部分二级医院,要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适合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当地政府要做好协调工作,将其改造并纳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同时要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鼓励和吸引包括非公有资本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或改建居民区,必须在居民小区内为社区卫生服务预留房屋,并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今年年底,各市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必须达到75%,力争达到80%,并确保2008年社区卫生服务街道覆盖率达到95%的目标如期实现。
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 会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明确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金补助的范围和方式,并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
要按规定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经费,并将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和慢性病预防控制等纳入补助范围。市、区两级政府将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服务的人口数量及相关成本,核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数额。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按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完善人事管理、内部收入分配等各项考核和奖励办法,并创造条件完善财政补助方式,促进从“养人办事”到“办事养人”机制的转变。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我省将大力开展人员培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采取脱产学习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意识、社区护士的岗位培训。加快培养具备全科医学理念和综合知识的专门人才,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在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学历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和综合技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学历层次。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组织城市卫生技术骨干轮流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退休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
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我省将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一是把有社区卫生特色的诊疗服务项目,如家庭病床等明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二是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应当有1至2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是积极采取医保费用预付、提高报销比例等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看病就医。四是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点资格和定点协议的动态管理,坚决防止套用医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