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梅华峰、通讯员关克贤)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潜江市人民法院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发现表述不严谨、错漏字、论证笼统、论理不够、计算不够精确、漏引法条等6大类“问题案件”约200起,均在出院前全部排除。
该院建立起以“分兵把守,各司其职,相互监管,层层制约”为主要特征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即建立以立案庭为主体,案件流程管理为重点;以民三庭为主体,案件审结前的质量审查为重点;以审监庭为主体,案件质量评查为重点;以院长审阅为主体,责任倒查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实现了案件程序、实体公正高效,确保错案为零。
审监机制使该法院案件质量呈两升、两降、两无的良好态势,较之2004年,2006年的服判息诉率上升11.9个百分点,上诉案件维持率和调撤率上升9个百分点;再审案件由16件降至7件,涉诉上访、申诉案由12件降至1件;无超审限现象发生,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