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透露,近年贪官潜逃入京赃款有三个去向。
一是投资开公司
案例:沈阳市一家研究所负责人刘某涉嫌挪用20万元公款,另有380万元贷款不知去向。当地检察机关查到他在北京有私人企业,请求海淀区检察院协查。
检察官布彬协助沈阳市检察机关查到刘某在京的活动情况,并调取了刘某与客户的电子信息资料,判断刘某的赃款可能用于在京投资开办公司。
二是将赃款转移到子女处
案例:周某案发前为四川省资阳市某镇教职办财会人员,因涉嫌贪污公款76万元被检察院立案,她出逃前离婚。资阳市检察机关怀疑她把犯罪所得转移到北京女儿处,请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协查。检察官布彬查到其女儿账户上确有几笔资阳汇来的款项。
三是在京购置房产
案例:涉嫌商业贿赂的张某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立案后,出逃到京,并在北京购得多处房产。河南检方请求海淀区检察院协查。在检察官郝长胜的协助下,张某被抓捕归案。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