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到底该不该享受低保,要在社区召开的低保听证会上,由左邻右舍说了算。从7月起,重庆市在全市各区县普遍推广城市低保听证制度。按照过去的操作程序,城市居民申请低保,由低保员核实其家庭收入、就业等情况后,形成文字材料,最后报送街道和民政局审核审批。
今后,将增加城市低保听证环节,由低保申请者和听证团参加。当着听证团,低保申请者要阐述申请低保的理由,还要当众亮家底,包括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及就业情况等。
今年初,江苏徐州市云龙区民政局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低保听证制度。为了确保听证制度完善,该区制定出台了《低保听证办法》。目的是让低保申请进入“阳光操作”阶段,彻底杜绝“骗保”现象发生。
应该说,低保政策是一项普惠制度,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这是政府为了保证贫困居民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一项救助措施。问题是,假若那些不属于贫困居民甚至还是富裕阶层的家庭,通过“暗箱操作”,也能堂而皇之地进入低保行列,占用国家并不宽裕的救济款项。这种操作层面的黑幕和漏洞,足以吞噬原本就极其脆弱的公平和正义。
重庆市、徐州市实施的低保听证制度,正是对操作层面存在的漏洞进行的修补和堵塞。回过头来看,低保听证这种做法尽管为各方所看好,其中也掺杂一些不同声音,那就是:低保听证会不会侵犯隐私?用低保申请户张女士的话说:参加过一场低保听证会,感觉自己像是在亮家底,让大家品头论足。但我又不能不参加,如果要想领到低保必须得参加听证会。
虽说低保听证制度的确能让一些人感到面子上过不去,但是为了防止有人“骗保”,听证会又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让低保申请者参加听证,公开个人隐私,势必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问题,而如何保障申请人的隐私权,是值得商榷和探究的问题。试想,假如个别低保申请者生活确实很困难,但听证中又有人不同意他享受低保,或这个人坚决不参加听证,那么,民政部门要不要搞“缺席听证”呢?或者会不会只因为他不参加听证就剥夺他享受低保的权利?尤其是公民隐私权势必要上升到法律保护的高度。
从立法保护层次上看,低保听证制度并不应由行政部门出台制定,还是由立法机关制定为好。申请人和听证者囿于过去无利益冲突等,是否会影响到申请人权益的情况也要充分了解甄别。
因此,低保听证制度该如何建立、该由谁建立?绝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理应上升到立法层面来解决。惟有如此,才可能确保低保听证的结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