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
公众选择的却并非沉默。
公布未涨价洗车店的地图、号召自己洗车、不洗车、团购打折洗车……车主在网上和现实中分别发起了规模浩大的“价格反击战”。
市委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甘强却对此表示乐观,“即使洗车费涨价形成了价格联盟,这个联盟也并不统一,市场肯定会自然而然地向更具价格吸引力的洗车企业靠近。”他甚至认为,“政府不需要干预也能形成价格均衡点。”
事实上,市物价局却没有如人们想象中一般“闲着”。除了每天要接大量的举报洗车费涨价的电话,每天都要将“市场调节价”的道理向市民们作反复解释,还会派出若干个小组,到主城区各洗车店进行明查暗访。
吴中明说,尽管并未搜集到“价格联盟”的证据,但明查暗访绝非人们想象中的一样是“走过场”。“正是因为始终保持了对洗车费涨价事件的高度关注和高压态势,才让洗车店经营者感到紧张,导致整个价格垄断不能成功。”
争议仍在继续,但市场却在悄悄发生变化。
6月中旬,记者调查发现,随着涨价洗车店老顾客次卡陆续到期,这些店的洗车业务出现了大幅度减少。为了挽回客源,涨价洗车店相继将价格调整为15元或10元一次,部分洗车店则推出了150元15次,200元20次的洗车费次卡,实行所谓“变相打折”。
这次大规模的“集体涨价”事件,在维持不到3个月后,正式收场。
“有所不为”尊重市场规律
其实,这并不是重庆酝酿洗车涨价的首次失败。
早在2005年10月和2006年10月,重庆几大汽车美容服务商就曾因洗车成本增加而联手将重庆洗车价格从10元提升到了20元。两次涨价联盟分别在维持不足1月和不足半月后,宣告无疾而终。在那两次涨价中,物价局同样未对价格上涨作出干预。
“既然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就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市委党校教授罗德纲认为,相比“兰州拉面事件”,重庆市物价局在此次洗车费涨价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完全符合经济规律。如果政府在涨价伊始就以行政手段强行介入,“顺民意”硬性规定洗车费不得上涨,其结果必然是导致洗车店以偷工减料、减少服务项目等方式进行对抗,“从而导致对市场经济规律的破坏。”
“政府就是应该在反垄断、反价格联盟等市场机制失灵的情况下发挥作用,而不应该在市场调节的范围内进行干预。”罗德纲说,即使政府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进行干预,目的也是让整个市场恢复在价格杠杆中的主导作用。“这应该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指导思想。”
对于“兰州拉面事件”,罗德纲坚持认为“政府不应该干预”。他表示,由于西部的市场经济起步比东部要晚,发展水平也低于东部,因此,西部经常会出现政府习惯性干预市场价格的现象,“其实,越干预越不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从而影响整个经济社会发展。”
罗德纲表示,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一定要注意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政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清楚哪些该“为”而哪些则应该“不为”,方能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上一页]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