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上海总部:中国各地区局部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处置和化解 新华网上海8月1日电(记者黄庭钧)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31日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称,目前,中国各地区局部金融风险已得到有效处理和化解。
2006年,各地区对8家高风险证券公司实施了关闭或破产等风险处置措施。由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的16家高风险金融机构的行政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
这份报告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各监管部门分支机构密切协作,加快了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和重组改革,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
第一,高效应对和成功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如湖南某市商业银行挤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反应,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在极短的时间内平息了挤兑风波。
第二,中小银行类机构的风险得到初步处置,8家高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工作顺利进行,由人民银行牵头负责的16家高风险金融机构的行政清算工作已基本完成。
第三,证券公司积累的风险得到进一步化解。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