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8月1日电(记者王丽)本报5月10日和5月31日分别刊登了《罪犯之女,终于伸直了残指》、《小草之歌》两篇稿件,报道了四川省德昌县检察院32名检察官倾情关爱罪犯之女傈僳族小女孩小琼(化名),动员全社会开展爱心救助的事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州委、德昌县县委近日分别作出决定,号召向德昌县检察院学习。
2004年3月,小琼的妈妈黄绍英因不堪长期遭受丈夫毒打趁丈夫酒醉之机将其打死。黄绍英入狱后,8岁的小琼就成了孤儿。2006年11月,德昌县检察院检察长赵刚在走访慰问小琼时发现她的左手有残指——原来,小琼1岁时曾被父亲推到火坑里,左手指被烧伤致残。之后,该院32名检察官开始为治疗小琼的残指奔走呼吁。德昌县医院被检察官的真情所感动,专程从成都请来知名专家,给小琼治好残指。检察官倾情关爱小琼的故事在巴蜀大地被传为佳话。
本报的报道刊登后,6月11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记者前往德昌县小琼就读的学校采访。见到陪同前来的赵刚和杨秀兰等检察官“爸爸妈妈”,小琼情不自禁地扑进了他们的怀抱,又急着把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六一”前夕送给她的30多本书拿出来给大家看,小琼幸福、愉快、天真的表情,感染了在场的所有人。此前,四川电视台几次组织记者前往德昌县检察院、小琼就读的学校和县医院进行实地采访,录制了电视节目《人间处处有真情》。
媒体的跟进报道,使德昌县检察院救助小琼的事迹广为人知。读者和观众表示:检察机关既注重预防与打击犯罪,又关心老百姓疾苦,这深刻地体现了检察机关亲民、爱民、助民的执法理念。
德昌县医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这么关心罪犯家属的生命与健康,让我们医务工作者深深感动。
当时曾赴四川采访的中央电视台记者也表示,发生在检察官与小琼之间的这个感人故事,是检察机关转变执法观念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深刻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