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日讯记者周芬棉记者今日从证监会获悉,证监会已将38件规章类项目纳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26件法规及规章被列为“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
据了解,首先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力争尽快出台,目前这些法规已上报国务院;加紧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分级负责的持续监管制度。
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不完善问题,今年将制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