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台建林
一条小巷里,3家单位毗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如此布局,暗合了人们通常对这3个单位的简称:公、检、法。检察院居中。
事实上,我国很多地方的政法机关基建时都凑在一起,成为双重意义上的“左邻右舍”。
在一些县区,从各个大门出来的人们,时常结伴去踢球,去喝酒。
检察院担负着法律监督职责,要睁大眼睛紧盯被监督对象。可是,对“左邻右舍”能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07年的这个炎热夏季,陕西省延安市检察系统面临换届,一批老同志即将告别检察长的岗位。在多年辛勤付出之后,如今就要漂亮“转身”之际,老检察长们敞开了心扉,道出多年沉淀心底的喜、忧、怒———话题多涉及法律监督。
“才逮了个副职,一把手来了我也逮!” 袁新,志丹县检察院检察长,是位红军之后。此人在地方威信甚高,换届在即,各方挽其留任呼声不绝。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是老袁的招牌表情。你想像不来,老袁也有雷霆之怒。
老袁的讲述我们这儿有油井。油井“伴生”几只“油耗子”,时常趁着月黑风高,拉个编织袋来偷原油。对这种人我们都恨,油井的人更是恨上加恨。可是再恨,也不能乱来。
2003年一天,有个人路过油井,被井上的人揪住,撂倒在地。打人者名叫巴图,公开承认:“人是我打的,我还以为他来偷油哩!”
巧的是,被打的人并非是来偷油的。眼见着他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企业公安还是不放人。县公安局出警,要带走打人者和被打者,竟被团团围住,警车被砸。企业公安的一个副局长喊:“人,坚决不能让带走!”
被打者最终死了。
打人者巴图一走了之,县公安局的民警甚至拿不到他的照片,通缉难度极大。这个企业公安的副局长涉嫌包庇罪,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
当夜,有人找到我,许愿给检察院赞助50万元,或者赞助一辆高档越野车。当然有条件:不要逮捕那个副局长了。
当然,那人在我这里碰了一鼻子灰。
情形就此大变。第二天,企业代表到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说要组织800人到县城游行。申请没被批准。
紧接着,来自省里的、北京的电话、批件一个接着一个。有的领导说得模棱两可:“如何处理此事,是对地方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有的就没有那么客气了:“你平常处事很慎重的嘛,咋就逮了人家副局长?”听到这话,我一时压不住火:“老百姓一条人命哩,才逮了个副职,他一把手来了我也逮!”
好在县委、县政府了解事情的原委,积极向上级汇报,各种干预慢慢减少。
这案子,现在看来是“小产”了———为啥?巴图没有到案,那个副局长又查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如今在北京治疗呢,我们也去看过,确实做了两次手术了。
“我睁着一只眼,可另一只眼闭不上!” 师清泉,甘泉县检察院检察长。此公底气甚足,他在院子里介绍情况,百米开外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要从群众的一声议论、一句牢骚、一条信息里捕捉案件线索。”师清泉经常这样提醒甘泉县的检察官们。
老师的讲述陕北地阔,人稀,人就讲究亲情。可这亲情二字,也是一道坎,不少人过不了这道坎,包括一些民警。
有个小偷,在安塞县作了案,跑到甘泉县,还是“闲”不住,又偷,结果被抓。这是2005年的事,本来是安塞县公安局在办的案子,甘泉县公安局可能觉得人是在甘泉抓的,就将案子要到甘泉来办。
小偷的家属慌了,四处托人说情。你别说,还真让他们找见一个“得力”的人,谁?刑警大队一个姓刘的负责人,细算起来,两家还是姑表亲戚哩。
亲戚哪儿是白认的?刑警队这个刘姓负责人,给案件承办人张某打了个招呼。张某“一点就透”,向局里主管局长汇报:这个人的主案是在安塞作的,案情在甘泉落不实;当初咱们从安塞公安局要来的案子,现在移交过去吧,人家又不接受。主管局长出差在外,电话里听说还有一条:案子时限快满了,证据又拿不到,就同意放人。
县城小,藏不住个事。刑警队私放嫌疑人,消息很快传到检察院,我们立马查办。
现在想来,当时真像一把盐粒撒进热油锅里,闹得沸反盈天。公安局的熟人撞进我办公室,吼:“都是政法机关的,自己人咋还弄自己人哩?”县里也有领导出来说话了:“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老刘也是正科级,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我说:“那可不行,我睁着一只眼,可另一只眼闭不上。”
咱监督人家,一定得讲证据。我让副检察长冯海龙带人调查取证,结果,所有证据显示,刑警队的两个人确实徇私枉法了。这案子办得铁,知道的人全都心服口服。案子移送起诉期间,两个刑警主动写下悔罪书。
最终,小偷被判3年有期徒刑。那俩刑警被判徇私枉法罪,免予刑事处分。这案子震动大,好些人跟我聊,说检察院立起一面镜子,可不能犯那错。总算达到教育目的了!
“办就办个"车倒牛卧下",和稀泥算什么?” 程文贵,安塞县检察院检察长。标准的陕北汉子,擂起鼓来,挥起镲来,“咚咚锵锵”震撼人心。他天天挤时间练书法,最爱写“爱莲说”……
老程的讲述一个县检察院,其实跟一个人一样,也要讲生存环境。就这么大个县城,成天剑拔弩张,还咋“活”人呀?我们与公安,那是既监督又配合,讲究形成合力;与法院,我们提前介入,提出量刑建议。你看,这么多年来,安塞县没有一起抗诉案件。所以我跟我们的检察官说:“多一点人来人往,少一点文来文往。”
可是,我也经历过一桩糟心的监督案。
外县有个法庭,聘了个高中学生做饭。有一天,一个农民上门告状,说某人欠他2000元钱不还,中间还有个担保人,希望法庭能判让担保人还钱。那个做饭的高中学生就制好了判决书,庭长签了字。过了几日,法庭几个人开着车去担保人家里执行判决。
担保人不在,只有儿子、儿媳在家,与法庭的人吵了起来。法庭的人摸出铐子,压住儿媳铐了。一个围观的人连忙喊:“可不敢铐,小心这媳妇流产了,人家可是多少年怀不上娃的。”法庭的人一听,赶忙开铐子,只来得及开了一半,那媳妇舞着扎着铐子的手,躲进窑里,关紧窑门,大骂起来。
围观的越来越多,法庭的人一时难以脱身。后来,县法院来人支援,将担保人儿媳司法拘留。
次日,这儿媳流产。当地公安局调查的结果是:戴手铐过猛导致流产。担保者儿子就去检察院告状。案子被指定到安塞县检察院办理。
安塞的监督案子少,按说这次增加案源,是个好事。可我的感觉是“吃素的拾得个羊蹄蹄”,扔不得,又拿不得。为啥?上级光给了个案子,但没人到案,“帽子底下没有人”嘛!
我吃透案情,与法院院长协商,看外县那个法庭的人这样办案,够罪不?能判下来不?院长详细听罢,说“没问题”,我才下决心逮人。
逮人的当天晚上,市里来了好些人,要求放人。我说那不行,一切得按法律程序办。
开庭时,说是公开开庭,旁听的却没有一个老百姓。为啥?外县法官来得多,审判庭挤满了。
县法院传来消息说,可能要判无罪,我还不信,因为证据很清楚。果然,法庭的人一审判了无罪。市检察院抗诉,市中院二审仍然判决无罪。
这时,外县的那几个法官已经关了83天,他们要求我们安塞检察院赔偿。我说:“关你们83天,我觉得这本身就是社会的进步!你们不分青红皂白,铐人家老百姓的时候,咋不想想后果?”
市中院立了这起赔偿案。
我火了:“办就办个车倒牛卧下!”马上向县委、县人大和市检察院汇报,一些市人大代表听说了案情,也准备在人代会上就此案提出质询。
后来,上级领导出面了,最终,赔偿案不了了之,“和了稀泥”。
至今,一提起这事,我心里还疙里疙瘩的。为甚?窝囊啊,老百姓受了冤屈,咱没给人家伸张正义!
编后
“大公安,小法院,中间夹着检察院。”从这句顺口溜中不难看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地位: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有的单位虽然觉得有道理,但就是不采纳、不落实,检察机关几经催促也无济于事。
在当今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与检察监督缺乏广度、力度和深度有着一定的关系。
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队伍素质偏低,执法观念落后,监督能力较差的因素;有法律规定缺位,检察监督权抽象化,缺乏刚性,受到局限的因素;有执法环境欠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难以成为现实的因素。
要改变监督软弱无力的现状,应当对症下药。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管理,提高监督水平;加大立法力度,强化监督措施,同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