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老板儿子无证驾车撞死人 雇员自愿替人顶包
(郫县法 本网记者 王亚平) 老板儿子无证驾驶大客车,出车祸造成两名乘员死亡。为使肇事者逃避法律追究,雇员答应为其顶包代替。
去年10月18日,无证驾驶大客车的李文清沿国道某线由郫县朝都江堰市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郫县路段时,大客车越过中心线与相对行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大客车上乘员孙某某和胡某某当场死亡、另外乘客范某某、邓某某、行某某与李某某则受到不同程度伤害。
案发后,大客车的雇员董成德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证明大客车是由自己驾驶的。但经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勘验笔录、鉴定结论、书证和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显示,无证驾车的李文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董成德也承认自首是想帮老板儿子李文清逃脱法律制裁。据此公诉机关认为,李文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两人死亡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董成德明知李文清是犯罪人而作假证明包庇,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过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清和董成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此外,李文清案发后在家属帮助下积极赔偿被害人部分损失,有一定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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