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拟定
本报讯(记者张学文)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地区的试点品种,农户只承担投保保费的3成,其余7成由中央、省和市州财政承担。7月31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已发出《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逐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试点品种目录为水稻、玉米和生猪,各地也可根据地方农业特色选择目录外的其他品种。试点品种的保费补贴,除中央补助25%外,省财政补助25%,各试点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20%。有条件的试点地区也可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
试点坚持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稳步推进原则。即:农户、龙头企业、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各级政府等有关各方的参与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农业保险业务以市场运作为主,保费补贴主要起引导作用,保险机构的选择、保险风险的化解主要依靠市场化手段;各级财政部门、农户或龙头企业共同负担农业保险保费。
《通知》明确,只有在各试点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和农户分别承担一定比例保费的前提下,中央和省级财政部门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保费补贴在自然条件相对较好、产业化程度较高且地方政府能提供部分补贴的地区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