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关几分钟灯被单位“除名”
一次疏忽,提前几分钟关了店面的灯,商场楼管却随即开出罚单。想针对这次疏忽向楼管做出解释,楼管却不予理睬。对于楼管做法不满,却立即换来一张“双倍罚款”的罚单。
张小姐说,她是南京一家商场三楼澳德莱德床上用品专柜的营业员,商场22:00关门,一般商场放完送宾曲之后营业员可以关灯下班。7月21号22:05左右送宾曲快结束时,她就随手把专柜的灯关上了。因为商场夏季调整了下班时间,延迟1小时关门,而这1小时的电费是由厂家自己付钱,所以厂家要求稍稍节约一点。谁知道她听错了音乐,送宾曲还有一段。关灯的举动刚好被商场的楼管看见,他直接说“澳德莱德柜台,提前关灯。”张小姐还没来得及解释,他就走了。张小姐急忙又把灯给打开了。
第二天一早开晨会时,楼管把张小姐的罚单直接开好放在了台子上面,理由一栏写着早退,处罚20元。张小姐很委屈,因为她们加一天班也不过这点钱,况且她认为自己是初犯,照理可以先开一张提醒单,如果再犯处罚也不为过。因此开完会她就想和楼管再解释一下,谁知当她好好地跟他解释时,对方根本不听解释,直接叫她签字。
张小姐觉得不公平,就没有签字。过了一会,楼管气冲冲地过来说:“双倍处罚!”张小姐不肯签字确认处罚,对方称,三天不交罚金就要再双倍罚。
7月23日,张小姐跟其他营业员聊天时提起了这事,那名营业员说,她前天也是和张小姐一样早了一点关灯,可是楼管看见之后只是跟她说“你把灯打开,不然我要开罚单了”。张小姐说,她听了这位营业员的话之后很惊讶,为什么犯同样的错误得到的却是两种不同的对待?
记者随后联系了这位楼管人员,他告诉记者他们新城市广场有规定,营业员必须在送宾曲结束之后才能关灯。而张小姐就算只提前几分钟关灯,也是违反了公司的规定。这个规定是公司的内部规定,由领导向他们传达,他们跟营业员说。他隶属于商场的现场管理部,而这笔处罚款是由营业员自己交到公司的财务科。
7月26日,记者联系了商场现场管理部的负责人杨经理,当记者向她询问由她负责的现场管理部怎样对这件事认定时,这位经理说:“员工违纪,提前关门!”
他说:“我们公司是有制度的,在员工晨会上都说的,厂家也是认可这个处罚金额的。所有员工都清楚我们处罚的力度和标准。你自己去问员工。”
据杨经理说,他们广场跟厂家是很良好的合作关系,厂家知道这一切,并委托他们对员工进行管理,厂家到他们这里来就要遵守进场规定,他们要协助厂家对厂家员工进行管理。
他又表示,张小姐如果对楼管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存在意见或有争议,可以向领导反映,但是张小姐没有沟通。杨经理说,他们跟厂家沟通,会让厂家来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随即联系了张小姐,她告诉记者她今年6月份得到这份工作,但是没有人跟她签订任何合同。随后,记者得知,厂家在与商场沟通过之后给出的处理结果是:如果张小姐不答应对本报答复“事情已解决”,厂家只好建议张小姐自动辞职。
厂家区域负责人向记者表达了厂家的两难,一方面要在商场生存,一方面要对自己的员工负责。这件事情最终影响的还是品牌的形象,所以希望息事宁人,并表示可以替张小姐交纳这份处罚款。
日前,记者得知,张小姐已经失去了工作,厂家及时结清了工资,并表示愿意给她留意其他工作。(实习生 徐莉 李婷维 金陵晚报记者 武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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