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平实习生汪洋刘畅)为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日前,市总工会公布职工维权的十条承诺,对于职工日常碰到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纠纷、求职、培训以及子女上学难等切身问题给予及时贴心的服务,让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组织“娘家人”的温暖。
具体包括:1、工会会员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得到工会的免费指导服务,工会有责任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用工行为。2、工会会员在工会组织领导下,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3、工会会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组织主动通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工会会员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的劳动纠纷案件,工会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并依照相关规定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5、工会会员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或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工会给予紧急生活救助并帮助争取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6、工会会员的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因经济问题造成上学困难,工会帮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对于工会会员子女考取大学等职业教育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工会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帮助其子女完成学业。7、对于已经下岗失业的工会会员,根据本人的求职意愿和技能条件,工会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8、维护工会会员劳动安全权益。加强对会员职业安全、劳动保护的教育,增强会员自我保护能力,努力推进会员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9、加强工会对会员综合素质的培训,提高会员的技术能力和思想文化素质。10、工会组织要深入了解会员实际需求,充分反映会员的呼声和意见,加强源头参与宏观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