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给养老上“保险” |
国外如何给养老上“保险”
人口日趋老龄化政府负担渐增加 养老谋求“多元化”
日前一则消息引人关注,国务院决定将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老龄化”、“对老年人的关怀”,这些字眼目前已经成为媒体频频出现的词汇。“老有所养”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之一,发达国家也不例外,他们的养老制度正迈入日趋多元化的时代。
热点
老龄人口比例高
据英国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显示,英国全国人口有6000多万,其老龄人口中仅85岁以上的长寿者就达到117万,而首都伦敦85岁以上的老人就有10万。
养老体系谋改革
随着欧美国家的日渐老龄化以及长寿人口的增加,加上老龄人对生活品质和精神方面需求的提高,照顾成本越来越高,政府养老负担逐步增加。如何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帮助老年人已经是各国今后的热点问题。
现状
保险多为三级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法定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三部分,后两者又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
瑞士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在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担、互为补充的三支柱模式上。
美国的养老责任由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共同承担。在养老方面,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养老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压力最大
德国法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较广,既包括一般的养老金,也包括职业康复待遇、职业能力或就业能力丧失养老金等。原则上,所有雇员都是法定养老保险的义务参保人,自由职业者如医生、律师、艺术工作者等一般参加私人养老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采取“代际协调原则”,即由当前的工作者缴纳养老保险金以支付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缴费,费率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目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的19.5%,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当雇员月收入低于某一限额时,则由雇主单独支付。此外,法定养老保险每年还获得国家补贴,总额约占当年养老保险总支出的五分之一。养老金根据退休者退休时的工资和工龄长短计算,但最高不超过退休前最后一个月工资的75%。
瑞士养老保险制度中由国家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全称为“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这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旨在保证退休老人、遗属和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用。
按照瑞士相关保险法的规定,在职人员从17岁生日后的第一个元月一日起开始支付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金。支付方式是由雇主和雇员各支付50%,雇员所承担的50%占税前收入的5.05%。那些已开始领取养老金但还在继续从业的人员,应继续缴纳保险金。
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无职业者和无财产者,则从年满20岁后的第一个元月一日起开始支付保险金,支付期限截至法定退休年龄,支付金额是每年最低390瑞士法郎(约合323美元)。已婚而没有收入的人则由其有工作的配偶为其缴纳最低的保险金。
按照规定,瑞士退休人员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后开始领取养老金。目前瑞士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4岁。提前退休者,其养老金将相应减少,推迟退休者则领取的养老金比例相应提高。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资金来源主要是在职人员把工资所得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障税”(社保税)上交给政府,用于发放给已退休者、残疾人以及他们的家属。
美国目前约有1.63亿在职人员参加了社会保障体系,占全国所有在职人员的96%。有单位的在职者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社保税和医疗保障税(医保税)上交国库,单位另为其缴纳相应比例的社保税和医保税。自谋职业者应缴纳的税额占其收入的比例是有单位者的两倍。
在职人员退休后获得社会保障福利(社保福利)的多少视其工作时间长短、缴纳社保税数额以及退休年龄而定。按照规定,任何人只要累计工作满10年、缴纳了总共40个“季点”(每工作3个月算一个“季点”)的社保税,退休时就有资格享受社保福利,但提前退休者的福利额将适当扣减。残疾人只需要缴纳20个“季点”以下的社保税,即有资格享受社保福利。
企业个人辅助
德国大力鼓励企业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与法定养老保险不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采取“直接支付原则”,即职工在工作期间积攒了多少企业养老保险,退休后他就能得到相应数额的养老金。职工缴纳的企业养老保险占工资的比例每年由行业劳资部门和政府协商决定,且这部分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目前,德国的企业养老保险对劳动力的覆盖率已经高达65%,成为养老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补充部分。
瑞士企业提供“职业养老保险”,国家和企业所提供的养老金总和可达到投保者退休前全部薪水的60%左右,足以使退休老人保持较高的生活水平。按照瑞士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及年收入超过19350(约合16059美元)瑞士法郎的职工须参加职业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与雇员各付一半。职工年龄越近退休年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薪水的比例越高。
作为补充,所有在瑞士居住的人都可以自愿加入个人养老保险,政府还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人投保。个人养老保险的投保方式比较灵活,可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在银行开户。
美国政府和一些公司建立有自己的退休金制度。如美国政府目前制定了“联邦雇员退休制度”。政府工作人员除参加社会保障制度、缴纳社保税之外,还必须每月上缴工资收入的1.3%,退休后则可根据其退休时的薪水、工龄长短等领取相应的退休金。此外,联邦政府雇员还可参加一项“节俭储蓄计划”,每月将工资的5%存入这一账户,作为退休投资基金。
保险基金“兜底”
尽管德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私人公司经营,但政府也会对其进行宏观调控。德国设立了雇主组织的养老保险基金会作为担保机构,规定开办企业养老保险的雇主有义务向担保机构投保,如果企业破产导致无法支付本企业的补充养老金,则由该基金会支付。另外,私人养老保险也是自愿的,并且也能得到国家补贴。
在瑞士,职业养老保险由各个不同的保险基金组织管理和执行,所有公司和雇主必须参加其中的一个企业保险基金组织。据新华社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