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钞车再被盗抢,追究领导的责任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确保金融押运安全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珑 通讯员肖新民)记者昨悉,省公安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警方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确保金融押运安全。
省公安厅要求,今年底以前,各市、州务必完成保安押运公司的组建,同时积极在县(市)级推进保安押运工作,确保今年底前和2008年,县(市)保安押运服务覆盖面分别达到50%以上和90%以上。
今后,凡未组建保安押运公司开展金融押运服务的地方,金融机构发生运钞车被盗抢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所在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的责任;凡已组建保安押运公司,金融机构未将押运工作交由保安押运公司而发生运钞车被盗抢案件的,将严肃追究案发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省公安厅还要求,各地警方要强化对押运车辆和枪支弹药的管理,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故障频出的以及超期使用的运钞车辆,特别要重点检查运钞车辆勤务和金库守卫是否规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杜绝非法使用枪支弹药。
防内鬼,监管“8小时以外”
对言行异常的押运员果断调离
荆州运钞车57万元现金被盗,作案者竟是运钞车司机(本报6月29日曾报道)。省公安厅强调,要加强对押运人员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严防出现“内鬼”。
省公安厅要求,要定期分析、掌握押运队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其现实表现和社会交往情况。对思想行为异常、家庭矛盾突出、社会关系复杂以及有赌博、吸毒、酗酒等违法行为或劣习的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调离守护、押运岗位或予以辞退。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要注重对押运队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缓解其精神压力,落实基本防护装备,为其办理工伤、养老、医疗以及意外伤害等保险,建立押运人员因公伤残或牺牲的医疗、抚恤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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