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8日讯记者彭于艳经过近两年的实践,检察机关建立巡视制度的成效已逐步显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对13个省级检察院派出巡视组开展巡视,21个省级检察院对206个分市院开展巡视,目前巡视工作正逐步向基层检察院延伸。
巡视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的要求,检察机关建立巡视制度,将党内监督与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结合起来,采取对下巡视的方法,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石生龙近日在最高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表示,尚未开展巡视工作的省级检察院要在今年开展巡视工作;已经开展的,要逐步开展市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巡视工作。
石生龙要求,要切实加强对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点执法办案环节和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深入推进检务督察试点工作,重点查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检察人员利用检察权谋取私利和徇私枉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方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