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省级检察院对206个分市院开展巡视
巡视工作逐步向基层检察院延伸
本报乌鲁木齐8月7日电 (记者张立吕立峰) 巡视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下称《实施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已经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正逐步向基层检察院延伸。
这是记者在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的。
按照《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的要求,检察机关建立巡视制度,将党内监督与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监督结合起来,采取对下巡视的方法,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经过近两年的实践,巡视工作的成效已逐步显现。高检院先后对13个省级检察院派出巡视组开展巡视,21个省级检察院对206个分市院开展巡视,目前巡视工作正逐步向基层检察院延伸。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在经验交流会上强调,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石生龙要求,尚未开展巡视工作的省级检察院,要在今年开展巡视工作;已经开展的,要逐步开展市级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