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霍红)“你不交钱,我怎么买垃圾袋?”“环境这么差,你让我怎么住?”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收钱不干活,有的挠头事业主委员会也管不了……小区里业主、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频频出现的矛盾让人焦头烂额。
8月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辽宁首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业主委员会协会——滨河地区业主委员会协会成立两个多月来,经过协调,已有28件业主投诉得到解决。
协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我们和普通的物业业主联盟不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的协调权力。”协会会长这样阐述他们协会成立的与众不同。以往的业主委员会不能直接对话政府,而“协会”不但可以独立行使权利,对业主、政府公平公正看待,而且一旦给有关部门提出问题,相关部门必须给予答复。
为了使协调工作更顺利,协会特别聘请了热心的知名人士为理事,以利用他们的资源优势,更好地调解矛盾。
协会经费由财政划拨
8月9日,记者来到位于沈河区南乐郊路119-2号,这里是滨河地区业主委员会所在地。协会成立两个月时间,热线电话24805386每天都接到五六个关于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的电话。
协会理事王学良说,滨河地区10个业主委员会都成了协会会员,协会社会影响越来越大,队伍也不断壮大。协会成立两个月实实在在解决了不少物业纠纷,其它几个城区的街道、社区纷纷慕名前来取经。
“现在物业的纠纷是业主们最关注的问题,可单靠业主委员会很难解决。”协会的牵头人王平岛早就注意到房子质量差、小区卫生不好、豆腐渣工程、下水不通等问题给业主和物业公司造成难以调和的矛盾。于是,萌生了成立一个地区性的业主委员会协会想法,而这个想法一提出就得到了沈河区委、区政府、市房产局等部门的支持。一般协会成立要经过六个月时间,这次沈河区民政局特事特办,很快批准了滨河地区业主委员会协会成立的申请。沈河区还决定,协会的经费由财政划拨,避免由于自筹、募集资金,在解决问题时找人造成“偏向”。现在,协会账目对外公开,而协会的成员、理事都是无偿工作。
俩月“摆平”投诉28件
滨河地区业主委员会协会服务人群有9.4万人。其成立时间虽然只有短短的两个多月,却已经成功协调解决了28件业主的投诉。
8月1日,圣天社区一位瘫痪的孤寡老人突然发病,没人管,协会派人送到医院;小区门口三个井盖坏了,协会与房产局协调,换了新的;某酒店在后厨倒剩酒,垃圾不及时清,熏得居民掩鼻走路,协会找到酒店,当天打扫干净……
祥顺小区社区主任讲了她的感受。6月初,协会刚刚成立的时候,负责当地两栋居民楼物业管理的公司突然提出要弃管。社区和物业公司就费用问题协商了一段时间也没有结果。按照保护业主利益的原则,协会出面沟通,问题得到解决,现在物业、社区、居民三满意。
协会副秘书长周黎伟表示,协会虽然刚刚起步,也缺少经验,可切实保护百姓的利益这一条是他们遵循的重要准则。协会要以滨河为点、沈河为面,力争影响到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