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关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获立法会一般性通过 新华网澳门8月10日电(记者王红玉)澳门特区立法会10日召开全体会议,一般性表决通过了《关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在对此项法案的说明中表示,随着基本法的深入实施,立法活动的数量日益增加、内容更为复杂,法律界、司法界、学术界对行政法规地位、性质、效力等问题有不同的见解。
为此,特区政府设立了专责小组,深入研究基本法有关规定,参考制定基本法的历史资料及其法理背景,借鉴其它国家和内地的立法制度,总结澳门特区成立以来的立法实践,并按照正常程序,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深入研究,特区政府认为应通过立法来明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事项及相互关系,以便解决这些争议,因此拟定了本法案。
这份说明还指出,本法案的立法原意完全符合基本法以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而提出。在正式进入法律程序时,按照基本法第58条的法定程序,特区政府充分听取了行政会的意见,并按照基本法第64条第5项的规定正式提交本法案予立法会审议。本法案是落实基本法关于特区立法权的一般性规定,将基本法中有关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原则规定予以系统化及具体化。本法案对于特区立法工作及健全特区立法制度,具有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