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人窜到中国诈骗 被判十年驱逐出境
在国内因涉嫌诈骗犯罪被警方通缉的韩国人柳锡熙,2000年6月份进入中国后,自2003年至2006年间,在山东省日照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安徽省合肥市等5市诈骗单位或个人钱财139万元。
8月10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我省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柳锡熙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驱逐出境,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在庭审中和昨天宣判时,法院专门请了合肥学院韩语教师车雪莲到庭担任翻译,韩国驻华使馆工作人员到庭旁听了案件。昨天宣判时,已双鬓斑白的柳锡熙始终低着头。判决后,他表示将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柳锡熙(化名刘石春、刘锡喜),今年59岁,在国内因涉嫌诈骗罪被韩国警方通缉。去年10月18日,柳锡熙在上海被抓获,上海警方发现柳锡熙是肥东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逃犯。10月23日,柳锡熙被肥东县公安局刑拘。
法院审理查明,柳锡熙行骗的高峰在2003年。当年8月,他以韩国珍星株式会社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山东日照某贸易公司签订合资合同。同月26日,他以购买芝麻榨油机为由向该公司副总借款3万元。9月16日,他以到德州参加经贸洽谈会购货交纳定金为由,让该公司分两次将7万元汇入其个人信用卡账户。9月18日,柳锡熙逃匿。此外,他还于当年10月、12月以同样方式分别与河北秦皇岛、福建厦门的两家公司接洽,用各种理由“借款”58万元,另骗取两人食堂承包费9万元。
2004年11月,柳锡熙伙同金仁洗(另案处理)注册成立苏州东南食品有限公司,骗取崔某某餐厅厨具使用费7.5万元。12月1日,柳锡熙与苏州某建筑装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收取对方保险押金20万元,第二天,两人就逃得无影无踪。
他们最后一次行骗是去年8月,柳锡熙化名“刘锡喜”伙同金光在(化名王海民,另案处理)注册成立了合肥韩农食品有限公司。9月15日,柳锡熙以公司董事长名义分别与合肥两家建筑公司在肥东县签订施工合同,并以保证金的名义分别向两家公司各收取10万元。第二天,金光在又以公司总经理名义在肥东县与合肥某公司签订两份合同,以保证金名义收取该公司16万元,并于当天逃匿。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