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12日电(记者张晓晶)暑假即将结束,记者就新学期高中教育问题采访了部分低收入家庭,他们普遍为子女学费感到负担沉重。由于高中阶段教育收费较高,助学制度不完善,部分经济困难家庭出现了因学致贫、因贫失学现象。
相对于九年义务教育来说,高中收费标准大大提高,一般每生每学期学费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对于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山东省一位农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的儿子上高中二年级,每学期学费600元,再加上书本费、食宿费等各项支出,每年最少要花费五六千元,远远超过一个农民的年收入。他说,因为孩子成绩好,没有交择校费,这已经是花费最少的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部分学生在考上大学之前,家庭就已经严重致贫,“高中致贫”现象并不少见。
高中阶段贫困生大量增加,但与大学阶段相比,高中阶段还没有完善的助学制度。目前北京、上海、长春、杭州等地先后办起了针对贫困学生的宏志中学,全国各地成立的宏志班已超过260个。在一些高中,也存在零散的对贫困生的救助。但相对于数量众多的贫困生,这种救助仍是杯水车薪。
“高中致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家对高中阶段教育投入严重“贫血”,学校把部分办学压力转嫁到学生头上。高中阶段教育投入,目前财政上只保证教师工资,基础建设等大宗投入只能靠学校自行解决。为了创造较好教学环境,许多高中都在建设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为还清债务,部分高中不断突破择校生比例限制,提高择校费标准,使高中学费、择校费日益走高。
今年我国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还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但是如果救助链条在普通高中这一段出现裂缝,就会蚕食国家的助学成果。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应尽快将助困体系延伸至高中阶段,让更多贫困学生享受到政府助学政策的温暖。
记者2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推动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满足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需求。
7月25日15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教育部2007年第7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界介绍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绿色通道政策有关情况。
资料图片:2007年7月25日下午3点,教育部召开2007年第7次例行新闻发布会,进行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咨询。图为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新华网李非摄)
有关负责人18日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时表示,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原则上应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这位负责人指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界定标准由各地制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