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您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请自觉在限期内整改,否则会依法受到处罚。”这是天津市行政执法人员面对有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时必须申明的一句话。该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对一般违规者先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最后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新模式,有效改变了“执法就是掏罚单”的陈旧执法观念,使管理相对人自我纠正违法违规率明显提高,各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数额显著下降。
据天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矫捷介绍,天津从2004年开始推行“三步式”执法模式,其主要内容是,在处理非故意违法、对社会不会造成严重危害、其产生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时,将教育规范和限期自行整改,固定为实施处罚前的必经程序,在执法实践中真正落实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随着“三步式”执法模式的全面推行,法制宣传教育与引导当事人自我整改体现为具体的执法环节和执法程序。管理相对人违法违规行为大大减少,自行纠正整改率稳步提高,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数额明显下降。据天津市和平区统计,2006年1至11月份,该区公安分局罚没款数额较2005年同期下降93%,区综合执法大队罚没款数额较同期下降57%,区工商分局较同期相比下降三分之二。
“三步式”执法方式还充分保障了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给予了当事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有效缓解了当事人与执法部门的对立情绪,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在对驯海路两侧违法建筑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三步式程序,执法部门在街道办事处的配合下,认真细致地向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杜绝不文明执法行为,动员群众自觉拆除违法建筑,并明确凡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对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且建筑材料可以自行处理。经过前两步细致的工作,700多户群众自行拆除了违法建筑,只有5户被强制拆除。
王继然 傅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