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山东省齐鲁公证处主任、一级公证员刘疆
诚信公证·典范
本报记者 袁成本
山东省齐鲁公证处主任刘疆,在业内大名鼎鼎。他是中国公证学界的理论大家,中国公证员协会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参与过多部行业规范的起草工作。
他撰写《公证改革的10个基本问题》、《中国公证人在公司法领域的实践》、《公证执业风险的判断与控制》、《公证救济程序的重新构建》等等,是公证理论界公认的扛鼎之作。
有了金刚钻,才敢揽瓷器活儿。刘疆在公证业务方面的成绩,与他的理论高度不无关系。在刘疆的公证生涯里,最让他难忘的,还是为胜利股份股东大会的公证。他用公证平息股权之争,在业内赢得了广泛声誉。
胜利股份是山东省一家上市公司。1999年12月,广州一家名叫“通百惠”的民营网络企业,通过竞买方式获得第一大股东地位;2000年2月,要求派员进入董事会。胜利股份原来的第三大股东,则通过协议受让和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夺回了第一大股东地位,并宣布拒绝“通百惠”推荐的人选。当时,股市网络概念炙手可热,“通百惠”随后在媒体上大作广告,在全国征集投票委托书。
3月25日,“通百惠”委托律师向山东省公证处(齐鲁公证处的前身)提出申请,对其征集投票委托书办理公证。
刘疆自此高调介入了这场我国首例“委托书收购”。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传真。而胜利股份的律师则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要求必须出示委托书原件。刘疆则认为,对传真委托书的效力,应该认可;为避免发生虚假委托,董事会可通过对照股东名册以核实委托书的持股数量是否吻合。最后,胜利股份董事会同意了刘疆的意见,使纷争的解决走出了第一步。
然而,到大会秘书处登记时,“通百惠”突然提出要查看另外两家股东的登记材料。而胜利股份董事会则认为,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只有权查看自己的持股资料;“通百惠”坚持认为有可能发生舞弊行为,拒绝登记。刘疆多次与双方沟通,但谁都不肯作出让步。到凌晨5点,刘疆决定:由公证员对“通百惠”怀疑有舞弊可能的资料全部封存,双方先办理登记,如有疑问,以后解决。这样,矛盾和风险由他自己“揽”了过来。
在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的办法未获得通过。胜利股份董事会宣布第二天下午继续召开大会,而“通百惠”则连夜宣布,继续开会违法,因为公司章程规定,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必须提前30天进行公告,而且,部分股东已经离开,继续开会将侵犯股东权益。
继续开会到底违不违法?还能否继续为股东大会进行公证?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刘疆认为:大会应当继续召开。因为,继续开会的通知已及时发布,如有股东离开,那将是他自我放弃权利;另外,如果不继续开会,更会被指违法,因为董事会公告的两份董事提案还未交股东大会审议。
双方争执的关键,在于把“自己的人”选进董事会和监事会。可否修改选举办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刘疆一夜未眠。最后,他设计了周密的投票方案。经过看似极其繁琐的选举程序,却避开了股东大会面临的诸多障碍。
事过7年之后,谈起这场公证,刘疆仍然感叹不已。这场把公证员推到“舞台中央”的股权纷争,将现代公证的基本职能———“服务、监督、沟通、证明”,诠释得淋漓尽致。
刘疆是个内敛而低调的学者,但他对自己的公证业务却不低调。他说:别人不敢接的疑难复杂公证业务我敢接,别人能办的业务我服务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