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8月14日消息(记者杨静实习记者程婷)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今日(13日)就上海市政府最新印发的《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中关于上海未来节能减排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节水型社会建设等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具体回答,其中谈到了上海市各级政府将在节能减排过程加大投入力度,以及倡导市民共同参与相关活动。
据悉,上海市、区县两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和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发挥政府各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作用,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建筑交通节能、可再生能源开发等。制定能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倾斜力度。
“十一五”期间,上海市环保投入保持在相当于同期全市生产总值3%的水平。政府环保投入重点支持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使用、保护和其他敏感生态区域保护的支持政策,探索污染排放总量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研究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的措施。吸引和鼓励企业、社会增加对节能减排的投入。上海市通过各项努力,以期到2010年,使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从2005年的53%下降到46%左右,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30%,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从2005年的26%提高到50%左右。
此外,节能减排与每一位普通市民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上海将动员市民和社会团体广泛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其中包括组织编写消费行为导则和资源节约公约,鼓励购买和使用绿色产品,引导市民合理消费,减少浪费。将节水、节电、节气等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评选标准之一。还将组织开展百万职工节能降耗竞赛活动,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间组织的作用,鼓励其开展节能减排咨询研究、培训、研讨、宣传等活动。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