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有华 特约通讯员/唐春梅)昨日,记者从清远市纪委获悉,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日正式对使用贿赂手段当选英德市波罗镇党委委员的波罗镇原党政办副主任李某进行立案查处。
据介绍,身为英德市波罗镇原党政办副主任李某的“官本位”思想极浓,对权力有着很强的欲望。
早在1999年和2002年的波罗镇政府换届选举中,他就曾尝试用请吃饭的方法做各村代表的工作,以达到通过选举进入班子的目的,但两次都未能得逞。
2006年的波罗镇党委换届选举在李某看来无疑又是一个当官的好机会,他与其父说起镇党委将换届选举一事,其父认为李某要想当官,最快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通过贿选进入班子。
李某的父亲李某一直经商,在商海中可谓一帆风顺,他在波罗镇拥有几座水电站,收入丰厚。自己虽然有钱,但家里没有一个当官的人,在其心里是个心病,总有点遗憾。李某在案发后曾坦白道:“父亲说为了能够进入班子,就算花个十万八万也无所谓。”
为抓住机会,李某与其父亲合谋,在镇党委换届选举的前一天,由其父召集6名身为镇党代会代表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拉拢,送给部分村支书每人现金1000元、一瓶洋酒和一条香烟,并让村支书去做各村党代表的工作,而且承诺如果当选再送给每个村委1万元。
2006年8月15日,英德市波罗镇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选举中,不是党委委员候选人的李某以48票(与会代表79人)当选为中共波罗镇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2006年9月,英德市委组成专案调查组对李某贿选问题进行调查,后李某被英德市纪委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