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苏8月13日讯 (通讯员 丁学梅黄强蒋勇)假扮嫖客抢劫卖淫女的王永华、周林、朱军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13日经法院审理,当庭宣判三被告罪名成立,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五年、五年。
22岁的王永华系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曾因盗窃于2006年9月27日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23岁的周林系江苏仪征市真州镇人,曾因抢劫于2002年10月23日被仪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元;24岁的朱军系周林同乡,无业。3人平时无所事事,经常聚在一起闲扯,商议寻找目标抢劫。
2007年4月11日晚,王永华假扮嫖客先到仪征某浴室踩点,遇卖淫女陈某某上前兜生意,王即向陈某某提出付嫖资350元到外面“包夜”,陈某某当即同意。随后王永华打电话喊来周林、朱军,三人按事先计议,开一辆租来的轿车将陈某某带至仪征刘集镇白羊山白龙庙西侧120米的一山林公园内。此时陈某某感觉不妙,想大声呼救,但为时已晚,王永华、周林、朱军三人对陈某某言语威胁,劫取陈某某随身携带的现金500余元,手机1部,得手后将陈某某丢于路边,仓皇而逃。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经侦查分别于4月17日、4月18日将三案犯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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