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为违法网站网上转账 本报北京8月16日讯 记者陈晶晶记者今天从银监会获悉,为配合严厉打击涉及公共安全的违禁品在网上非法交易,银监会表示,银行一旦发现电子商务网站的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经认定后银行可拒绝向网站提供网上资金转移服务,直至中止与该网站的业务合作。
银监会近日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邮储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以及建银投资公司等单位下发了专门通知,要求这些金融机构全面审核申请网上在线支付业务的电子商务网站的经营资质和法律责任。
除建立异常交易监测机制,发现异常及时向银监会、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调查取证外,各金融机构还被要求加快网银系统的电子签名、身份认证和日志审计机制建设,将每次网上支付的详细信息都记录在网上银行的日志系统中,并保持足够时间的备份,以便进行事后审计和法律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