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柏芝被索芙特状告官司一审 输官司却无须赔钱
昨日(8月16日)下午,影视明星张柏芝在广州被广西索芙特索赔200万一案一审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柏芝在代言索芙特瘦身产品的同时,又接拍了另外一种品牌的瘦身广告,属于合同违约。
代言同类瘦身产品惹官司
据悉,2002年11月4日,广西索芙特公司与张柏芝及其经纪公司(以下合称“张柏芝”)签订了一份广告合约,张柏芝为其旗下的两款瘦身产品“腹部苗条霜”和“纤脸滋润霜”代言。自2002年11月9日开始,合约期为两年。合同规定,张柏芝在两年时间内不得与任何品牌签署同类瘦身、瘦脸产品的广告合约。
2003年9至10月间,北京部分媒体上大量涌现某瘦身内衣广告。这些广告在大幅张柏芝形象宣传画旁边,均配以宣传产品瘦身功效的文字。2004年6月,索芙特在市场上发现由张柏芝代言的某瘦暖内衣在各大商场上销售。另外,在网络和报纸上也有由张柏芝代言的另一品牌瘦暖内衣广告。
原告胜诉拿不到赔偿
此案因张柏芝替另一品牌瘦暖内衣做广告的拍摄地在广州,历经波折后,今年7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因调解失败,法院遂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广州中院认为:根据索芙特公司与张柏芝之间的合约约定,在合约期内,张柏芝违反了双方的约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国民法相关法律规定,违约赔偿需要原告提出证据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失。在庭审中,虽经法官多次提醒,广西索芙特公司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张柏芝给其造成的违约损失。
据此,法院判定张柏芝构成违约,但因原告未举证证明因其违约造成损失的存在及数额,对其要求赔偿200万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对于2万多元的诉讼费用,法院判令双方各承担一半。
张柏芝律师满意判决结果
宣判后,据张柏芝的代理人、上海市中天律师事务所的朱晓剑律师表示,近年来张柏芝的官司不断,从2001年开始,她便身陷一场场违约纠纷之中。这次索芙特要价200万,还不是最高的索赔金额。“幸运的是,张柏芝的诉讼答辩基本都得到了法律的支持。”朱晓剑轻松地说,“这次的判决结果也在预料之中。”
“张柏芝希望赢这场官司,毕竟她没有对任何人构成伤害。”朱晓剑向记者表示,对本次判决结果基本满意。记者问是否要上诉时,朱晓剑称要和经纪公司商定。“本案不是今年才发生的,张柏芝现在生了宝宝,同时还在和索芙特闹纠纷,但我认为这只是时间上的巧合。”张柏芝的律师在接受完采访后匆匆离开了法院。
索芙特律师没有到庭
索芙特方面的代理律师昨天并没有到庭,记者在法院的楼梯间采访了来拿判决书的一名索芙特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对昨天的判决结果避而不谈,只留了一句“我们没有看法,谢谢媒体关注”后也匆匆离开。
作者: 记者/陈球通讯员/穗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