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民进党前“立委”段宜康在200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大选前指连战女儿连惠心涉嫌逃税,连惠心起诉要求登报道歉,台湾最高法院昨天判决,段宜康必须在台“联合报”等四家报纸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全案定谳。
段宜康在2004年2月23、24日连续召开记者会,指连战移给连惠心的财产逾9亿元(新台币,下同),连惠心涉嫌逃税4亿元,被台“国税局”调查,并以红色标语标示“连惠心逃漏税个案调查公文”。
连惠心认为名誉受损,对段宜康提出民事、刑事诉讼。刑事部分段宜康获判无罪,民事部分段宜康先胜后败,须在台“联合”、“中时”、“自由”、“苹果”四家报纸登报道歉。
台媒报道称,一审时法官认为台“国税局”曾通知连方瑀补税,段宜康提出的质疑并非捏造,至于评论是否适当,不在法院审查范围内,驳回连惠心要求段宜康登报道歉的要求。二审逆转,合议庭认为连战将财产赠送给女儿,赠与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连战而非连惠心,段宜康指连惠心受赠逃漏税,与事实不符。(水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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