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天津8月20日电记者刘元旭天津一医院主刀医生在实施剖腹产手术时违反操作规程,将一团纱布遗留产妇腹中,导致其约70%的小肠坏死被切除。17日,天津市宁河县法院对这起全市首例医疗事故罪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医生付克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12月24日13时许,被告人宁河县任凤医院(现更名为七里海医院)医生付克荣,在为受害人郑庆凤做剖腹产手术时违反操作规程,在未通过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的情况下,擅自下手术台从敷料储槽取一块纱布垫(39厘米×18厘米),放置在受害人郑庆凤被打开的腹腔内,用于挡肠管。关闭腹腔前,因肠翻转导致这片纱布垫被遮挡,致使遗留在郑庆凤腹腔内。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克荣作为主刀医生,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受害人小肠坏死被切除约70%,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严重损害了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