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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人员对朱雀农产品交易市场这家不执行政府定价的摊主(左二)进行处罚 |
高出定价0.21元被罚2万
本报讯(记者 张莉)日前,西安市成立了“主要副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协调工作小组”,8月21日上午,由西安市物价局牵头,工商、质监、农业、卫生、商贸、公安、药监、粮食等9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朱雀农产品交易市场、小寨家乐福超市和西门好又多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副食品价格、卫生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朱雀农产品交易市场一商家因为一袋盐多卖0.21元被处罚2万元。
物价局接举报并核实该经销部食盐价格违法
食盐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老包装食盐(500克/袋)统一售价为0.79元。昨日上午,联合执法小组在朱雀农产品交易市场“辣子王朱雀市场老五经销部”检查询问老包装食盐价格时,女摊主说“8毛一袋”。西安市物价局局长陈忠说,食盐价格属政府定价,老包装食盐每袋统一售价为0.79元,多卖1分钱也是违反国家定价政策。女摊主解释说,卖8毛钱一袋是因为没有1分钱找给顾客。
随后,西安市雁塔区物价局对该经销部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面写明:根据举报,雁塔区物价局于8月14日已派人对该经销部食盐价格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部销售食盐价格为1元/500克(产品标准号GB5461,老包装食盐),并非所说的0.8元一袋,超过规定的0.79元/500克。依据《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之规定,该经销部的行为属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物价局研究决定,责令该经销部立即停止价格违法销售行为并拟对该经销部处以2万元的罚款。
在小寨家乐福超市一熟食操作间,卫生部门执法人员发现一名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差,头发长、指甲长、胡子长,不符合相关规定,卫生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改正。
从现在开始到国庆节专项整治副食品市场
执法人员在西门好又多超市检查时,一些市民纷纷围了上来,有的询问近期物价过快上涨的原因,有的反映个别商品涨价幅度偏大,有的市民提出希望物价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为此,西安市物价局向市民和商家发放了《西安市物价局价格政策提醒函》,并提出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八倡导八反对”,即:倡导诚实信用,反对价格欺诈;倡导明码实价,反对弄虚作假;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价格串通;倡导顾客至上,反对唯利是图;倡导优质服务,反对质价不符;倡导货真价实,反对以次充好;倡导守法经营,反对哄抬价格;倡导为民分忧,反对跟风涨价。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从现在开始到国庆节,其间大型联合执法行动市和区县两级共计不少于14次,另外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与分工还将进行不定期的单项市场检查。
本报记者 赵彬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