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配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2004年、2007年在湖北省京山县开展粮食安全调研时,京山县政协也做了一些专题调查。我们认为“民以食为天”,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确保全国稳定的政治局面,首先要解决好粮食问题。
近几年来,国家十分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逐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粮食作为农业的主要产品在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引导下,种植面积基本稳定,粮食产量稳中有升,为确保国家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粮食安全工作上仍然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务必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一、粮食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粮农收入过低,制约种粮积极性,影响粮食安全
粮食是一项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差的产品,与种其他经济作物比较有较大的差距。按现在的市场价格计算,种一亩粮食作物纯收入500元钱,而种植西瓜、棉花、花生、蔬菜的收入分别为2000元、1500元、1200元、1000元,有些经济作物甚至更高。粮农响应国家的号召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就必须多种粮食,少种经济作物,而多种粮食就要意味着牺牲种粮农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的部分利益。同时粮食产量目前还没有摆脱“靠天收”的局面,粮农收入受气候和市场因素制约很不稳定,直接制约粮农收入,影响粮农种粮积极性。
(二)耕地数量逐渐减少,影响粮食安全。
耕地是发展粮食生产的基本条件之一。近年来由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开垦后备资源有限,导致耕地数量不断减少。产业结构调整是农民提高经济收入的一条新途径,很多农民将耕地改种经济作物,挖塘养鱼,发展畜禽养殖。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但是严重减少粮食生产面积,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生产、农民增收之间成为新的矛盾,同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进度逐年加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再者受环境土质等多方面的影响,能开垦为耕地的荒地极为有限,开垦的耕地受土质环境的影响,很难达到被占耕地的同等质量。
(三)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影响粮食安全。
在我国,很多水库大都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由于当时的技术水平有限,大多数水库主要设施不配套,大坝坝体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县市区的小型水库,存在不安全隐患的水库达70%,维护改造迫在眉睫。国家对水库建设管理以及设施维修改造长期以来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即所谓的事权划分。受益范围不跨县市只在本地的水利设施一般很难争取到上级整险加固和维修改造经费。现在一些大中型水库的维修改造己经陆续纳入国家财政计划,其干渠在国家财政支持下己基本硬化,而小型水库维修因地方财政困难而无人问津,且相关的支渠、毛渠因年久失修,泥沙淤积,渠底抬高,流速减缓,同时大量渗漏,渠系水利用率只有40%,无法保证粮食的丰产稳产,影响着粮食安全。
(四)扶持粮食生产的机制不健全,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粮食安全。
长期以来,国家不是把解决农民问题放在第一位,而是把解决农业问题放在第一位。当粮食等农产品供不应求时,就采取一定的政策来提高农民种粮收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短期内,农民收入增幅较高,粮食产量有所提高甚至大幅度提高;而当粮食等农产品供给情况好转时,政策就会有所改变,导致农民收入减少,种粮积极性下降,粮食产量也随之下滑甚至大幅度下降。我国改革开放后几次粮食产量波动都深刻说明了这一问题。2004年以来,由于减免了农业税、对种粮农民进行补贴,出台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一系列有助于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的政策,粮食产量大幅提高,但有些政策在落实中都打了折扣,农民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如有些地方的农机补贴农民只享受了一半的实惠,还有一半被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机主管部门层层盘剥了。如国家对农资生产企业进行了补贴,但农资生产企业并没有降低价格,农资价格仍然居高不下,这部分资金没有真正发挥稳定农资价格的作用,不如直接补贴给农民。2007年种一亩粮食农民得到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是40元左右,而今年每亩田的农业生产资料开支涨了20元以上,占政府激励政策金额的50%。
(五)地方财政粮食政策性亏损补贴包袱重,影响粮食安全。
粮食企业实行改革时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实行了粮食政策性亏损财务挂帐停息。按照要求,政策性亏损挂帐本金暂时不要求偿还,只支付利息,但是仅利息部分就压得很多财政困难县市抬不起头来。只能从包干到县的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一部分利息,还有大部分由当地政府筹资解决。这些负担严重制约了粮食企业的发展,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粮食安全。
(六)粮食储备单位设施老化,检测手段落后,影响粮食安全。
国家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兴建了很多国家粮食储备库,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国家粮食储备的需求。有大量的国家储备粮食必须存放在地方粮食企业仓库,这些仓库因维修资金不足,仓库设施老化,上漏下潮,墙身裂缝、倾斜、门窗损坏严重。同时地方粮食质量监督检验设备老化,检测经费不足,无法对粮食品质进行检测,严重影响粮食安全。
二、关于加强粮食安全的几点建议
1、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对耕地要合理开发利用,既要切实保护耕地,反对乱占滥用耕地,也要反对通过毁林开荒等不适当的手段扩大耕地。为确保粮食安全,必须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中央政府必须要有强硬的手段来进行调控,促使地方各级政府严格遵守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自觉执行土地占用规划,对己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的耕地,严格加以保护,不擅自改变用途或转为非农用地。要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城镇建设更多地占用非耕地资源。要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入手,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合理控制土地征用规模,确保粮食种植面积。
2、建立对粮食补贴的长效机制。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之本,粮食安全归根到底取决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要保证粮食安全,就要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就要保持粮食惠农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随着国力的增强要进一步加大补贴金额,提高粮农收入,这是实现我国粮食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
3、建立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倾斜机制。
多年来,我国是采取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政策,使国家有了很快的发展,“三农”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和牺牲。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是中国的大政方针,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改善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条件、仓储条件和运输条件,使粮食主产区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应出台政策,鼓励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协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产、销对口协作与支持,并逐渐形成国家、产区、销区三方共同承担的粮食安全责任体制和机制,千方百计保护和调动粮食主产区政府、部门和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要尽快出台粮食主产区农民种植粮食与经济作物的差价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国家对粮食主产区和粮农的激励政策,也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些应该直接补贴给农民,变暗补为明补,激发种粮积极性,降低种粮成本。
4、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对粮食生产区农田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确保粮食生产的高产稳产。要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推动主产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上下联动力度。实行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必然会涉及到一些部门和单位的既得利益,难免存在各种矛盾和阻力,除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其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外,应把中央、省级整合与县级整合相结合,实行上下联动,注重从源头上做好整合文章。如性质相近的国土整治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中的土地整治项目,可先由省级整合进行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以减轻基层整合压力,保证整合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切实改革资金分配管理办法。目前涉农资金范围较广,种类较多,而且规模越来越大,管理要求越来越严格,客观上增加了资金整合工作难度,必须遁序渐进,逐步推开。对各类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要进行清理归类,该保留的保留,该合并的合并,资金性质相近的切实实行整合使用。对不涉及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由目前上级主管部门既管规划又管资金逐步过渡到只管规划不管资金,原则上由地方根据规模集中整合资金,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只有这样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才能顺利推进,达到预期效果,才能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农田基础设施,特别是中小型水库、河流、渠道等农田基础设施的整修上来。
5、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
在一定的耕地面积上,保护和提高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出路要依靠科技。要培养和稳定一大批具有高水平的科技人才队伍,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实行安全生产、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要加大对粮食安全重大科技研发、推广的资金投入,不能把肥料、种子、农药等农资科研经费转嫁到农民身上。要合理安排中央、省级资金用于基层农业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培养精干高效的农技服务队伍,致力于向农民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使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迅速在生产中得到转化。
6、建立完善粮食储备机制,提高检测水平。
要充分发挥好储备粮在调节供求、稳定市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全国粮食供求市场波动情况合理确定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储备规模。要建立规范化、法制化的粮食吞吐调节机制,提高中央、地方储备粮食的利用效率,发挥好中央储备粮的市场调控作用。要针对地方粮食储备旧库年久失修,“带病”运行、检测手段落后的实际,加大对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储备库维修资金投入力度,减轻地方在旧库改造方面的资金压力。要更新粮食检测设备,建立一支专业的检测队伍,提高检测水平,确保粮食品质。
7、积极消化处理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包袱。
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历史包袱沉重,财政补贴支出压力大,已成为影响地方财政正常运行的一个重要风险因素,也制约着当地的粮食生产。鉴于目前产粮大县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消化包袱能力较弱的实际,中央应尽快出台粮食企业政策性挂帐的处理意见,将已经认定的挂帐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实行比例分担的办法进行消化处理,让粮食主产县(市)彻底摆脱过去那种“挂帐大县,财政穷县”的局面,推动粮食生产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