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海口生生百货出现的两个熟悉身影引起了商场员工们的一阵骚动。在该商场“生生超市”工作十余年的吴某和卓某,多次提出要求补缴他们在任职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遭到拒绝的情况下,申请了劳动仲裁。这一“出头”之举,“毫无意外”地让这两名老员工丢失了工作。对公司违反《劳动法》后仍无动于衷的做法,吴某和卓某倍感无奈。
超市被转包社保无着落 吴某和卓某告诉记者,他们都是生生百货商场内“生生超市”的员工。2000年,该超市由生生百货商场承包给海口松之光贸易有限公司,并于当年12月1日要求他们签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与他们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此之前,生生百货商场只为吴某购买了一项养老保险,而卓某的各项社会保险一直都没有着落。
超市转让后,吴某和卓某工作的部门名称和工作岗位都没有改变,工资改由海口松之光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每月700元。据卓某称,该公司从2000年12月1日至今未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为员工购买各项社会保险,为此,他们与超市其他员工多次找到公司有关负责人提出补办保险和签订合同,却遭到拒绝。
两员工维权竟然被辞退
今年31岁的吴某,是生生百货1995年1月18日开业后的第一批员工之一,在人事频繁变动的“生生超市”里工作了12年。今年也已过了而立之年的卓某1996年进入该超市上班,是同事口中的“元老”级员工。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人当起了“出头鸟”,多次向公司提出请求,但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两人决定向省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仲裁部门对生生超市承包方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查的同时,吴某和卓某两人被超市一位姓陈的店长告之:“不取消劳动仲裁,不准回超市上班。”两人因此失业。
仲裁提建议追加责任人 6月28日,劳动仲裁部门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
因承包关系复杂,承包责任人涉及多个公司,劳动部门建议吴某和卓某追加被诉人:海口湛南贸易有限公司和海口松岛名门超市有限公司。
记者从吴某和卓某提供的追加被诉人申请上(如图)了解到,海南生生百货商场在超市开始联营的时候,是和海口湛南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联营协议。2001年12月30日,又成立了海口松之光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用海口松之光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和商场签订了联营协议。2003年9月26日又成立了海口松岛名门超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改变,但也和商场签订了联营协议。
吴某和卓某告诉记者,他们要求被诉人支付两人经济补偿金各8400元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各4200元,还有公司未依法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他们就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的一个月700元工资。共应各支付13300元以及所拖欠的保险费用。
案情较复杂仍在处理中 记者昨日上午欲就此事对生生百货商场人事部进行采访,一位工作人员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采访。“生生超市”苏经理向记者称,由于这件事情较为复杂,涉及的公司不只是松岛名门超市公司一家,一切只能按照劳动仲裁部门的判定结果为准。对于超市店长辞退吴某和卓某一事,苏经理称这是店长与员工之间的“口头承诺”,他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从受理此案的仲裁员处了解到,由于该案案情复杂,目前正处于追加被诉人的取证调查阶段,还需等待被诉公司的答辩,整个案情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来源:海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