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到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和西北民族大学进行调研,具体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后各项整改工作开展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司马义·艾买提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上级国家机关的法定帮扶职责进一步得到强化,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所遇到的许多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目前整改工作还在进一步深入。他强调,执法检查的整改工作要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民族地区的上级国家机关要切实按照中央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抓紧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规章、措施和办法,使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成为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的工作。在制定配套规章、措施和办法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规划、协调安排、立足当前、兼顾长远,认真体现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加大扶持、促进发展的政策导向。
司马义·艾买提提出,要努力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促进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要善于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形式,把科学发展观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及有助于促进民族地区实现科学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规定下来,成为全社会一体遵行的行为规范。
司马义·艾买提指出,上级国家机关在帮助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要注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尊重和充分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能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法行使自治权,以更好地激发民族地区的内在发展动力。
司马义·艾买提强调,帮助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要扎实做好民族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切实加强民族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努力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的专门人才,努力造就出一大批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