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经常到餐馆用餐的人们发现,其提供的茶水已经由免费悄然间改为收费了。但服务员多半不会事先告诉消费者,待到用餐后结账时,才向消费者说明。此举令众多消费者困惑,感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记者从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期此类投诉呈现普遍增长的趋势。
由于人们社会生活的接触面不断加大,去饭店餐馆的频率不断增多。在人们享受着美味佳肴的同时,经营者也在服务上做起手脚来。如消费者阎先生一家三口在塘沽外滩附近的餐馆用餐时,服务员对茶水收费与否也不告知,在结账时才告诉阎先生。双方引起争执,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商家免去了茶水费用。消费者李女士在河北金钟河大街一酒楼用餐时,服务员同样不事先告知茶水收费。消费者侯女士在河东某酒楼宴请朋友,酒楼方面一样是不告知茶水、餐具等收费情况。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多数消费者头脑中还是餐饮单位提供免费茶水的概念,因此一般事先都不问询。而商家明明知道茶水收费,却不加以提醒,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对经营者的行为也做出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用餐时,如遇到此类情况,可保留相关证据。在与商家协商不成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工商部门申诉。并提醒消费者事先问询收费与否,避免无谓的纠纷。同时也告诫商家应该明示收费项目,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受侵害。
本报记者 梁素梅 通讯员 海风 实习生 张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