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3日讯记者姚芃记者从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召开的“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2006年,我国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76.6万件,是商标法颁布时的1982年的41.3倍,连续5年居世界第一。
2006年工商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92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案件占总数的94.5%。
我国商标法于1982年颁布,分别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已完全符合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此后,与商标法配套的法规、司法解释、规章相继出台。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
到2006年底,我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已达498.6万件,注册商标总量已达277.4万件。
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共处理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3592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41214件,占案件总数的94.5%;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依据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为39022件,占案件总数的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