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问责办法将出台 知情不管可能被免职
家人或身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知情不管可能被免职
沈阳晚报讯 (记者 白昕)8月24日,记者从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沈阳市政府已着手建立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并即将出台《沈阳市行政机关首长问责办法》。
《沈阳市行政机关首长问责办法(草案)》曾于今年7月初公开征求意见。《办法(草案)》中规定,行政机关首长主要指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所属各部门(机构)的主要行政领导,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行政首长如果利用工作之便掌握未公开信息,为自己或者亲属牟取利益,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或者包庇、纵容,以及失于检点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可能将受到免职的处分。
《办法(草案)》还规定,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行政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也可直接问责部门负责人。
据介绍,沈阳市还建立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责任追究。依据《沈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两年来,沈阳市监察局会同市法制办,对116起行政错案进行查处,34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受到处理,其中9人受到党政纪处分,25人受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沈阳市还设立了行政复议大厅。
据悉,今后全省各级政府均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应当逐步纳入听证范围,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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