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差距4.6倍
市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国企员工收入分配状况
本报讯 (记者 姚丽萍) 目前,本市国有企业经营者与在岗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平均为4.6倍,个别企业经营者收入增加,职工收入下降。
3个不合理
◆橄榄形的收入结构尚未形成。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市国资委平均水平(年均收入44767元)的企业达2250户。
◆部分赢利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没有增长。
◆企业经营者与在岗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
3个不规范
◆一些企业的自主决定分配,演变为企业经营者决定分配。
◆职工收入增长没有纳入经营者的考核目标。
◆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力度不够。目前,本市90%以上的企业已经签订了集体合同,但就“工资事项”专项谈判的还不多。
3项新措施
为此,市国资委拟出台一系列措施,其中3项引人注目——
◆建立工资总量预算管理机制。
◆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机制。职工收入不增长的,经营者收入不得增长。
◆依照《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推进收入集体协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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