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青岛8月25日电(记者徐冰)山东省青岛市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中,把关注民生延伸到制度层面,逐步构建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
今年年初,青岛市开始构建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体系,青岛市确定了改造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新增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保障户数;新建住房销售价格增幅低于去年、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低于去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保持稳定的工作目标。
青岛市在改造旧城区、城中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突出政府主导。形成市政府总揽协调、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云南路旧城改造中,青岛市实施主体不用开发商,完全由政府承担;改造区域不进行商品房开发,所建房屋全部用于居民回迁。这种政府不获取任何财政收益,还要补贴5亿元至8亿元的“非开发型”旧城改造模式,得到拆迁市民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