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联合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心下一代工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江苏省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做出部署。
《意见》要求在全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宣传、政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为主体,以学校、社区、家庭为依托,全社会各行各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意见》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巩固完善课堂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中不得少于10%,并加大法律知识在考试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增强实际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全省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要全部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吸纳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三是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联动机制。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注重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和引导家长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社区、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要整合利用各种活动场所和教育资源,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特别重视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刑释解教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四是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对策,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
五是创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环境整治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坚决打击网络公害,坚决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深入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努力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正当权利。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坚持知识教育与行为教育有机结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工作原则,以不断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意见》还明确了各年龄段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目标。小学阶段,主要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了解法律的权威与尊严,逐步养成从小遵纪守法的意识;中学阶段,着重进行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的教育,了解掌握权利与义务、行为与后果的法律关系,逐步培养法律鉴别力、法定责权观和社会责任感;对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重点进行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学基础理论的教育,培养和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认知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许建彤 朱凤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