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制订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人员支付高温津贴。对此,记者在成都市开展了现场调查走访———
本报记者郝勇陈科虽有间断阵雨,蓉城仍然闷热难耐。
来自气象部门的消息,近段时间蓉城多次出现高温天气,23日,市区气温一度飙升到35℃以上。烈日下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们应该享受的高温津贴拿到手了吗?
23日和28日,记者对公交司机、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和交通劝导员等作了一番实地调查。
公交司机
这点补助太少了
在众多司机中,最难受的莫过于开“板板车”(非空调公交车)的司机了。
23日中午11时20分,记者在望江宾馆站坐上张长松师傅开的104路公交车。闷热的驾驶室里,小小的风扇在张师傅头顶旋转,发动机散发出的温度高达40℃,车厢就像蒸笼一般,张师傅的后背被汗水浸湿了。
“跑一趟要1个多小时,在车上不敢多喝水。”张师傅说,他开公交车已经20多年了,每年七八月,公司每月发100元降温费,这点补助太少了。这几天太热,公司又给大家发了点茶叶和防暑药。
建筑工人
多喝水防暑降温
23日下午1时许,在梓潼桥某建筑工地里,一位姓魏的农民工告诉记者,在建筑工地做了6年多,从来没享受过高温津贴,工地上只免费提供白开水。农民工刘富贵是钢管工,每天都要晒四五个小时,别说发高温津贴,连一瓶矿泉水都没见老板发过。记者询问了该工地的其他建筑工人,他们都表示不知道有高温津贴的政策。
下午2时50分,记者来到位于鼓楼街的某工地,工人正在作业,有的在焊接,有的则在搅拌沙土。刚卸完货,来自三台县幸福镇的农民工林达友大汗淋漓,满脸通红、喘着粗气的他走进工棚大口喝水。他告诉记者,天气热工作起来很累,但不上班就挣不到钱,他们大多采取多喝水的办法防暑降温。
该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林先生表示,没接到有关部门关于发放高温津贴的通知,但他们正在开会研究发放降温饮料的事情。
环卫工人
看得到摸不到
28日下午4时许,抚琴立交桥下的营通街路口,环卫工人胡师傅正在清扫马路,后背已经湿透。“啥补贴?我们没有,一个月就那么多钱。”他说不知道关于发放高温津贴的通知,不过,单位5月份发了5包白糖,6月发了3
包菊花茶。对于发高温津贴,胡师傅认为是“水中月亮,看得到摸不到。”
记者在青羊区清江东路看到,环卫工人刘淑群正拿着一把长扫帚清扫街面。刘大姐告诉记者,她每天工作6个小时。从5月份起,单位每月发20元补贴。“发的20元补贴工人们舍不得用,还不如发点清凉饮料和降温药品。”刘淑群所在公司的管理人员王健说。
交通劝导员
增加20元补贴
28日下午3时许,在红星路口,戴着墨镜的交通劝导员李大姐站在太阳伞下,忙碌地指挥着过往的车辆和行人。有人闯红灯时,她还得跑过去把闯红灯的人拉回去。李大姐说,高温津贴很少,天太热要发矿泉水和一些避暑药。
记者随后来到顺城街、盐市口、东大街等路段,在每一个十字路口,都有两三名交通劝导员汗流浃背地疏导交通。他们均表示,除了每个月几百元的工资,六七八月每人只增加了20元补贴。
高温津贴发放范围扩大
不发?向劳动部门投诉!
本报讯(记者郝勇)针对记者调查发现相当部分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没有享受甚至不知道高温津贴一事,昨(28)日,记者采访了省、成都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用人单位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违反其他劳动保障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根据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13日专门下发《关于制订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保护高温环境下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据介绍,过去,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范围主要针对高炉、坑道等特种行业的劳动者。现在,高温津贴的范围扩大到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劳动者。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不少非公企业,发放高温津贴成为老板的一种恩赐,职工有没有高温津贴,全凭老板一句话。相关人士坦言,在众多非公企业中,这份《通知》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目前,涉及高温津贴方面的投诉数量较少,主要是因为劳动者、业主对相关政策还不甚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加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
特别提醒
认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
《通知》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为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
《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
各地应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具体的津贴标准。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并与本单位工会或工会代表通过平等协商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并执行本单位所在地的具体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要据实单列,同时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清凉饮料费不能冲抵高温津贴
《劳动法》规定,在高温天气,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具体形式包括:调整工作时间,错开高温时段;工作场所安装空调、电扇;发放高温费;为员工提供饮品和药品等。
在防暑降温上不许搞“双重标准”,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正式工、临时工应一视同仁。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卫生的清凉饮料,费用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冲抵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