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加收10元锅底费被叫停
本报北京讯(记者 谢绮珊)昨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了近期各地查处的价格串通、哄抬价格6个典型案例。发改委透露,为了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改委近期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已修订处罚规定
加力打击乱涨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修订稿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他说,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
张满英说,修订稿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价格法》第17条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但不得从事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对行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应当给予处罚。”
他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发育的不断成熟,《处罚规定》的一些规定与实际情况的变化不相适应。特别是近一个时期,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出现了经营者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提价和借机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而在《处罚规定》中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相关规定。
方便面企业忙促销
有的品种价格下调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日则表示,8月16日,发改委通报了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8月17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发表《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向社会公开道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8月20日,民政部认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开展活动违法,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停止活动两个月,不得再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进行活动。
张满英说,对相关方便面企业参与价格串通的情况,发改委正在做进一步深入调查。近期,一些方便面生产企业纷纷开展让利促销活动。
他说,白象集团在8月15日~10月31日期间,开展以“食泽民众,业顺社会”为主题的大型促销活动;顶益集团(康师傅)计划自9月份启动红烧牛肉面等畅销产品“买5包送1包”的超级优惠活动;今麦郎公司决定在8~12月期间,陆续对12类产品实施惠民促销,折让幅度在4%~8%之间。斯美特公司对已上调价格的方便面做增加实物的促销,对尚未上调价格的,停止价格调整。
张满英说:“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已陆续兑现。从8月16日起,北京、上海、西安、济南、青岛、天津、太原等大城市超市出售的方便面,开始优惠让利,有的品种直接下调了价格,个别品种甚至低于涨价前的价格。”
近期六个典型案件
湖北省荆州市:
豆制品经营者集体涨价20%
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者突然集体涨价一案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该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并贴出公告称:“因今年以来黄豆价格持续上涨,经豆制品商会讨论通过,从2007年8月2日起,上调豆制品价格。”并决定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
荆州市物价局对“公告”落款单位某豆制品加工场进行调查取证,作出以下处理决定:给予该豆制品加工场警告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和纠正其价格串通、哄抬价格行为;责成相关经营户立即收回张贴的涨价“公告”,消除社会影响。
浙江省嘉兴市:
品牌餐饮企业价格上调20%
8月3日,嘉兴市《南湖晚报》刊登《嘉兴市品牌餐饮酝酿涨价20%》称,记者从市餐饮协会了解到,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
嘉兴市物价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发现市餐饮协会确有此酝酿,但尚没有形成正式书面协议,当即对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餐饮协会表示,已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将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政策,积极引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原材料涨价,保持餐饮价格的稳定。
重庆市:
火锅店集体加收10元锅底费
8月15日,《重庆晨报》刊登了巴南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的报道。重庆市物价局检查分局立即派人进行调查。经查,媒体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李家沱地区几家较大的火锅店准备于8月16日开始同时收取每锅10元的锅底费,具有串通合谋涨价的嫌疑。
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各火锅店当场撤除了加收锅底费的告示,并表示今后不再出现协议统一涨价等类似行为。
河北省衡水市:
网吧结成价格同盟齐涨价
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会员每小时1.5元,非会员2元,统一之前各网吧的价格一般为1~1.5元),并将统一价格张贴在每个网吧。衡水市物价局调查取证后,认定该协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协会立即纠正,撤销其指定的统一价格,并通知各网吧将上网价格恢复到5月29日前的水平。衡水市物价局还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市70家网吧改正情况进行检查,恢复原价的要求得到了落实。
吉林省吉林市:
豆制品企业先开会再涨价
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元,同时向零售商建议把干豆腐零售价格由每公斤4.6元涨到6元。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认定这一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有关单位。
陕西省西安市:
超市鸡蛋“原价”涨了近2元
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购15个鲜鸡蛋(约1公斤),引发千人排队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西安市物价局迅速派检查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在卖场标示鸡蛋“原价6.8元/公斤,现价4.38元/公斤”,而在本次促销前一天实际销售价为4.98元/公斤,“原价6.8元/公斤”的标示属于虚构原价,构成了价格欺诈。依据《价格法》等有关规定,西安市物价局决定对该超市罚款10万元,并予以公开通报。这家超市表示,完全接受政府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今后将加强价格自律,不发生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