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立案是难题
听罢消息,刘洋马上联系美国人所在的洛杉矶私人侦探,查明了佛首持有人的身份、住所,找到了在美国的关键性证人,准备在国内立案。
但在国内立案却是难题,难点就在于诉讼主体是否成立?对于这些流失文物,个人能不能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法官称,这个案子能不能由个人提起诉讼,法律上有空间;但从目前来看,由文物流失地的文物管理局提出诉讼更合适。
刘洋也希望洛阳市文物管理局出任诉讼主体,但对方由于种种顾虑没有露面。6月16日,刘洋作为诉讼主体,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其非法持有的、以非道德手段从龙门石窟攫取的该批文物;并判令被告公开道歉。(由于案件后面还有诉讼保全等程序,为了防止被告人将文物转移,关于被告和佛首的具体信息仍然保密。)
这一次他没有遭到拒绝。在焦灼等待了一个星期后,刘洋收到了立案通知书。“这是一个准备了太久太久的诉讼。就像一个行囊沉重而盘资微薄的行者,终于看到了希望。”
当晚,在下榻的洛阳宾馆里,刘洋甚至欣喜地给自己题词:我剑已出鞘。
不诉讼,永远没有结果
刘洋拿出一个邀请函给记者看,是美国一家收藏协会发过来的,邀请他8月下旬去美国。
“还是要盯紧啊,防止被告把佛首转移,现在的问题是,虽然立案了,但对我的诉讼主体资格还有争议。洛阳中院涉外庭和河南高院的资深法官们,看法不一,我必须赶到最高法院,去游说他们,否则一切工作就毫无意义了。”
此案的难点和障碍很多。北京德正国际拍卖公司负责人王武庆说:“理论上对部分文物我们可以追索,似乎也找到了行之有效的诉讼途径和法律依据,但因年代久远,文物流转线索模糊,加上异国保全、执行的难度,即使对诉讼竭尽全力,也不见得能取得预期效果。”
即使诉讼,也未必有结果,但不去诉讼,就永远没有结果。对刘洋来说,这是一条明知难行偏要行的路。
“因为诉讼本身就很有意义。若胜诉了,这是在全国都具有示范效果的判例标本,其他律师可群起而诉之,为文物归国开辟一条路。若败诉了,它会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些通过战争抢掠、盗猎等不道德和非法手段取得的赃物,是有人要追讨的!”
“为这案子,我花了太多精力,甚至影响了我的律师工作。”刘洋准备辞职,办一个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行动的法律支持志愿者组织。他希望以此案,开启个人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序幕。尽管前景难料,但刘洋说,他的后半生都将用在文物追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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