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常吃窝边草雁过拔毛聘职工 上文中提到的南平市广播网络公司是2001年12月成立的,当时柯新宝以南平电视台台长的身份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由于电视台是国有事业单位,进人都要经过其主管部门南平市广播电视局和人事局的审批,而网络公司是企业,进人只要柯新宝点头答应就可以了。网络公司内部除有电视台正式职工外,还有临时工和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每月工资只有四五百元,且没有福利和社保,聘用合同工则按正式职工标准享受一切待遇,临时工能否转为聘用合同工也就是凭柯新宝的一句话。因此,在能否进入网络公司工作、从临时工转为聘用合同工的问题上,柯新宝拥有“绝对说了算”的权力。
2004年春节前后,网络公司的临时工们听说过完年后将有一批转为聘用合同工的指标,于是大家都“各显神通”,除了找可以向柯新宝讲得上话的人帮助说情外,直接的“投资”也是不可少的。吕某是1995年到南平电视台当临时工的,工作表现相当出色,但一直没有机会转为聘用合同工。2002年春节,他曾到柯新宝家拜年送了5000元,柯新宝说“会考虑”,但两年过去了,柯新宝一直没有给吕某转为合同工的机会。吕某不想再失去这次机会。于是,吕某又到柯新宝家送上5000元钱,柯新宝答应说“这次一定会考虑”。
吕某不是唯一一个给台长送钱请求“帮忙”的临时工。2004年5月,柯新宝在网络公司直接拍板将吕某、梁某等几个人转为聘用合同工,并与他们签订了聘用合同。几天后,柯新宝又收下来自新聘用合同工的感谢费数万元。
2004年下半年,电视台陈某的女儿从部队退伍后没有工作,陈某夫妻找到柯新宝帮助。柯对陈说:“如果你女儿实在没地方去,就来网络公司当值机员吧,你是我的老部下,我总得为你考虑一下。”几天后,陈某的女儿就到网络公司上班了。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柯新宝在办公室时,陈某进来交给柯新宝一份用文件夹夹着的文件,并用信封装了1万元塞在夹内,对柯新宝说:“一点意思,你不要啰嗦。”陈某说完就走出去了。柯新宝什么都没说,全收下了。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阶下囚 柯新宝的落网可以说没有悬念。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是在调查南平电视台一名工作人员的经济问题时,意外发现柯新宝的问题的。2006年8月10日上午,在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的一处居民楼内,两名检察官找到了柯新宝:“现在通知你和我们一起回南平,协助我们核实有关情况,你是否愿意?”柯新宝回答:“我愿意跟你们回南平,就我所知道的情况如实向你们讲清楚。”柯新宝随办案人员回到南平后,全部交代了自己收受贿赂102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6年8月20日,柯新宝在看守所里写下了自己的悔过书。他写道:
“我尝到了可悲的下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天我终于掉进了这张法网,这就是我可悲的下场!对如今的自己,我只有恨!恨自己道德良心沦丧,恨自己愚蠢之极!
“回顾我一生几十年走过的历程,一路风雨,一生磨炼,可是临到退休了我却走进了铁窗深牢!我出生于1947年,不到两岁我父亲就去了台湾,是母亲一人苦苦地抚养我和弟弟。1969年我从福州到南平插队劳动,1970年参加工作,1973年入党。1990年开始从事广播电视工作,从此我用我全部的心力倾注在南平电视事业上,南平的电视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越办越好。可就在这风平浪静之中,我放松了自己的思想,慢慢地开始变化,开始沉沦,最后到今天的前功尽弃……钱欲像硕鼠一样把我吞没了……我用受贿来的钱在上海买房子,但买了房子不敢住,也不敢说。贿赂弄得我身心疲惫,老实说我也知道这是一颗炸弹,然而贪婪的我却一步步涉险,终于自食恶果,非要见了棺材才落泪,如今我真是后悔莫及,痛恨自己!”
柯新宝有自首情节,且大部分赃款已经追回。2007年7月24日,南平市中级法院判决认定柯新宝受贿102万元人民币,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柯新宝明白,他的晚年生活将从监狱开始。有道是,覆水难收,悔之晚矣!(作者:吴才文)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