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31 03:45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郝亚琳)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2号修改单将于9月1日起实施。从实施之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校车将禁止上路。
新标准首次给出了校车定义: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按照乘坐对象,校车将分为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照车辆属性将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
新标准在核定载客人数方面有明确规定,除前排座位外的其他排座位,在能保证与前一排座间距不小于600毫米且坐垫深度不小于400毫米(对第二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座间距不小于570毫米且坐垫深度不小于350毫米)时,每400毫米核定一人。但上述座位作为儿童座位使用时,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时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时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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