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9月1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旅游条例》从9月1日起实施,这部为促进河南旅游产业发展而全面修订的地方性法规,将对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产生重要影响。
1996年,河南省颁布实施了《河南省旅游管理条例》。
施行10年来,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旅游业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规范,旅游工作中积累的一些经验也需要总结和充实到法规中来。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河南旅游业,今年3月30日,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旅游条例》。
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是新的《河南省旅游条例》的一大亮点。新条例规定,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约定购物的,应当明确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旅游区(点)不得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纠缠、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变更约定接待计划。不得在旅游过程中强行滞留旅游团队或者终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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