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4日电 (记者孟昭丽、姬少亭)3日,福建省武平县农村人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合同签订,至此,龙岩7个县市区的210万农村人口全部办理了这种最高赔付6万元的险种,每年347万元保费均由财政买单。
人保财险龙岩分公司副总经理陈贺说,迄今全市已处理6起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事故,共赔付36万元。
闽西山区龙岩自然灾害频发,农村群众抗击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能力低,不少人因灾返贫。龙岩在率先进行农房统保的基础上,着力探索由各级政府出资为农村人口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统一保险,为受灾农民增设一道保障线。
去年9月,龙岩在上杭县率先试点农村人口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县财政按每人每年保费2元的标准为辖区农村户籍人口投保,对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台风、冰雹、泥石流、突发性滑坡等自然灾害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最高限额为6万元,造成人员残疾的按规定比例赔偿。去年9月,蛟洋乡村民赖福连的丈夫在回家途中遭雷击身亡,当地人保公司及时兑现了6万元赔款,减轻了农户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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