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蒲哲 通讯员胡远雄报道:9月1日,是武汉某大学开学的日子,但对于该校黄梅籍学生小王来说,如果不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这一天对他而言就得在看守所里度过,失去继续上学机会。
刚满20岁的小王,家住黄梅县黄梅镇许铺村。
在审查逮捕期间,黄梅县检察院认为,小王盗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他系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属初犯,所犯罪行法定刑较轻,并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赃物已被追回,遂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王某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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