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鸿光记者胡晓玲
本报讯 因小保姆被医院诊断两个“++”,东家卢先生认为鲍某身体有病,婉言谢绝了她继续当保姆。鲍某为追讨12天劳务费399元,与卢先生对簿公堂。昨天,该案件经静安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卢先生当庭支付给鲍某劳务费400元,卢先生承担案件受理费。
老家在皖南旌德县的鲍某,告别家人在沪做保姆打工。今年7月,卢先生到一家保姆介绍所寻找保姆,看到40岁不到的鲍某各方面较符合他的要求,双方谈妥了条件每月工资1000元,鲍某在卢先生家做饭和带小宝宝。双方还讲妥带鲍某去医院做体检,若体检合格就留用,费用由东家承担;如不合格(即乙肝指标有阳性),则一切费用由鲍某承担。鲍某来到卢先生家后没几天,他就带鲍某去医院作检查。
之后,卢先生称鲍某身体有病,检查费用要鲍某承担。卢先生书写了一份辞退书给鲍某,提出因鲍某来家就患上了感冒,之后又忙于体检,所以只愿意付给鲍某200元劳务费。
双方曾为此闹到当地派出所调解,卢先生还是认为鲍某的“两对半”体检报告属身体有病,扣除体检费314元外,实付85元的调解方案。鲍某对此表示不认同。
鲍某再次自费到医院花了110元作了检查,鲍某说结果结论不是“小三阳”,而是两个呈阳性的“++”数据。
8月,鲍某起诉法院称,当初双方谈妥每月工资1000元,每月休息2天。鲍某提出要求讨回12天的保姆劳务费399元,还向法院提供了保姆介绍所开具的证明:鲍某在卢先生家共工作了12天时间,当初双方言定每月工资为1000元。
卢先生说体检出鲍某身体有两个阳性,说明鲍某的身体是有病,而自己家中还有几个月大的小孩,这不是害人吗?当初只是说鲍某身体有病,并没有说她是“小三阳”。写给鲍某辞退书是因为鲍某等家人来小区吵闹,“110”就要求他写了一份辞退书,避免双方之间的争吵,他认为是鲍某违约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