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路)来自上海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联的多项调查显示,该市企业经营者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平均已经达到5倍,超过10%的企业收入差距超过了10倍,且工资多年没有得到增长。为此,上海将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解决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不合理的现状。
从1992年开始,上海试行企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但是本来用作激励企业发展的举措却被一些企业利用,自主决定分配演变成董事会或者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决定分配了。职工工资水平多少,有没有加工资,都变成了“上面的一句话”。而这一结果最终导致一些企业“最低工资最高化”,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员工收入标准;劳动力要素被弱化,在上海的生产总值分配构成中,2000年至2005年,企业方由30.4%上升到30.8%,个人方获得的比重由38.5%下降为35.2%;收入结构不尽合理,一线人员收入过低,低收入者比重过半;分配秩序不透明,模糊工资称为“改革”;经营者收入渐高端化;上级部门只考核企业经营利润,职工收入无人问津等等。
上海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收入分配问题是影响当前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问题,收入差距过大是主要矛盾,其中80%的差距是在工资上。目前,上海市低收入人群的工资由政府托底且每年在调整,今年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达到每月840元;而高收入人群的工资由税收控制;但中间层收入人群的工资,没有行政调节手段,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借鉴国外经验,最合理的方法是通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来解决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不合理的现状。
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底,上海市已签订集体合同2.26万份,覆盖9万余家企业的360万职工;其中,签订工资协商专项集体合同1万多份,覆盖4.66万家企业的145万名职工。